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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开发区支队八大街中队获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 荣膺“灭火救援英雄中队”荣誉称号
发布时间:2017/3/30 10:07:00 来源:天津日报点击:2574

      昨天上午,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开发区支队八大街中队“灭火救援英雄中队”荣誉称号命名大会在天津礼堂召开。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副主任侯贺华,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夏崇源,武警部队副政委张瑞清,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,公安部消防局局长于建华、政委王沁林,公安部政治部现役工作办主任单于广,市委书记李鸿忠,市委副书记怀进鹏出席。市委副书记、市长王东峰主持。

      命名大会在庄严的《国歌》声中开始。《国歌》奏唱毕,侯贺华宣读了《国务院 中央军委关于授予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开发区支队八大街中队“灭火救援英雄中队”荣誉称号的命令》,并颁发奖旗。

      2016年12月30日,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、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命令,授予八大街中队“灭火救援英雄中队”荣誉称号,并号召全体公安民警、武警官兵和全军指战员向他们学习。八大街中队建队以来,成功扑救火灾839起,完成抢险救援任务2326次,疏散抢救遇险群众540余人,挽回经济损失10亿余元。在天津港“8·12”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处置中,中队26名官兵、4部消防车第一时间赶赴火场,全力开展灭火救援,8名官兵壮烈牺牲,18名官兵英勇负伤,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“人民消防为人民”的英雄赞歌。

      会上,怀进鹏、夏崇源分别宣读了天津市委、市政府和公安部关于向八大街中队学习的《决定》。八大街中队指导员李剑代表中队全体官兵作了发言,表示将以此次表彰为新的起点,践行习近平总书记“听党指挥、能打胜仗、作风优良”的总要求,做到忠诚可靠、永葆本色,爱岗敬业、勇挑重担,牢记使命、竭诚奉献,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。

     李鸿忠在讲话中指出,八大街中队被授予“灭火救援英雄中队”荣誉称号,是党和人民对这支英雄队伍多年来特别是在“8·12”灭火救援战斗中英勇表现的充分肯定和最大褒奖,充分体现了党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对公安消防工作和公安消防部队建设的高度重视,对公安消防官兵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,这不仅是天津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的荣耀,也是天津这座城市和1500万人民的骄傲。

     李鸿忠强调,全市各级各部门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以八大街中队官兵为榜样、向他们学习,大力弘扬他们的优秀品质和崇高精神。一是学习他们听党指挥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,固守忠诚首德、大德,把忠诚刻进骨子里、融入血液中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,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,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在任何时候、任何情况下都坚定听从党中央、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指挥、号令。二是学习他们牢记宗旨、人民至上的为民情怀,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,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,把为民服务体现到实际行动上,把春天般的温暖送到人民心坎上,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、办实事、解难事。三是学习他们意志顽强、血性担当的战斗豪情,特别能吃苦、特别能战斗、特别能奉献,遇险不惊、遇难不退、遇挫不弃,有血性、有担当,敢战斗、善战斗。四是学习他们英勇无畏、逆火而行的英雄气概,越是危险时刻,越要敢于面对挑战,用自己的一生、一切乃至生命去践行共产党员的无悔誓言。五是学习他们苦练本领、敢打必胜的拼搏精神,专心专注、拼搏进取,悉心钻研业务,拿出实实在在的业绩,勇于扛红旗、树标杆,努力争创一流。

     李鸿忠强调,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响应党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号召,认真落实公安部和市委、市政府的部署要求,广泛深入开展向八大街英雄中队学习活动。要牢固树立“隐患就是事故,事故就要处理”的理念,着力提升安全稳定保障能力,以天津之进、天津之稳为全国大局作贡献。

     市领导姚小旋、段春华、张玉卓、赵飞、鲍迎祥、王献华,民政部优抚安置局、中宣部宣教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。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八大街中队全体官兵,市有关方面、滨海新区有关单位负责同志,公安干警、驻津部队、武警和消防官兵代表,干部群众代表1600人参加。